物业类型:办公楼,专业厂房,国家重点实验室,写字楼,公寓,行政服务。
江苏博特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是南京市首 家“民办公助”的、为新材料领域中小科技企业提供创业服务的专业孵化器,是新材料技术创新的示范点,是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的基地,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公司以“新材料、新起点、新未来”为发展使命,以“5+X”为特色的服务理念,致力于构建新材料专业技术支撑平台,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促进新材料科技产业向高端转变,逐步成为新材料领域中小科技企业技术创业创新的摇篮。
一、 广泛的资源优势
博特公司建有土木工程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多个创新平台,董事长缪昌文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正在承担2项国家“973”项目,这些都为公司在材料领域积聚了相当的人脉和项目资源。同时,公司在材料领域已与东南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河海大学、重庆大学、同济大学等12所高校院所保持着长期合作,与美国普度大学、丹麦科技大学等国外9所高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以上为专业孵化器的项目招商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 突出的人才优势
博特公司现有员工600余人,工程技术人员200余名,研究员级高工、高工20余人,博士或硕士7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 级人选1人、江苏省“333”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7人,2人荣获江苏省创新创业人才奖。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已经涌现出一批懂专业、会经营、与企业有感情的骨干人才,为孵化器项目提供了充分的人才保障。
其中缪昌文(中国工程院院士、省创新创业人才)、刘加平(省创新创业人才、南京紫金科技创业卓 越人物)、何锦华(博睿光电公司董事长)等创新创业成功人士将聘请为新材料专业孵化器的“创业导师”,为入孵企业和企业家提供全面的指导和咨询。
三、 设备、平台优势
母公司博特公司拥有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江苏省水性高分子建筑材料工程技术中心、江苏省功能性聚醚工程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拥有各类科研仪器设备100余套,价值3000余万元。同时,公司与东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河海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实现实验检测仪器、图书资料等资源共享。另外,公司在江宁的产业基地建有专门的中试车间,可以对外提供服务。
新材料专业孵化器将着力构建能为入孵企业所共享的公共技术平台、中试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形成自身特色和吸引力。主要平台建设如下:
1,专业技术平台
实验平台:拥有各类科研仪器设备100余台套,包括XRD衍射分析、扫描电镜(SEM)、疲劳试验机、X射线荧光光谱仪、分光光度计、激光粒度仪、傅立叶红外光谱仪、ZETA电位仪、软固体流变仪、数据采集控制系统等一系列进口先进仪器 为入孵企业提供更加有效的检测、实验、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资料查询等专业服务
科研平台:拥有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江苏省水性高分子建筑材料工程技术中心、江苏省功能性聚醚工程中心等研究平台。
高校平台:与东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密切合作。
2,中试平台
现有江苏省混凝土外加剂科技开发基地,占地面积80亩,建有生产车间、仓库、中试车间等,计划转型升级作为新材料中试和产业化基地 为入孵企业提供中试生产场地。
3,公共服务平台
包括公共餐厅、会议室、展示厅、活动室及活动场地、员工宿舍等 为入孵企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四、 一定的资金优势
博特公司2011年实现销售额近17亿元,利润总额达1.44亿元。同时,公司与多家银行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12年银行贷款授信额度超过7亿元。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母公司,拥有总资产16.6亿元,流动资金3.3亿元的财务资源,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
另外,新材料专业孵化器初期将设立500万元的专项孵化资金,为入孵企业提供创业投资服务,形成“创业导师指导+专业孵化支撑+创业投资支持”的全新孵化模式。
五、 庞大的销售网络
博特公司拥有500人数的庞大销售队伍,销售点分布祖国的大江南北,且每位销售人员学历均在本科以上,拥有较高的文化底蕴与素养,专业性强、水平高、能吃苦耐劳、勇于探索,博特公司骄人的销售业绩离不开这支精湛能干的队伍。
所有入孵企业中试成功后,进入生产阶段,若没有自己固定的销售团队,博特公司的销售队伍愿助你一臂之力,将您的产品蕞大程度的进行推广,以期争取蕞大的市场份额。
1 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内众多资源
2完善的新材料科技中试和产业化基地建设
3精装修办公室和舒适办公用具,拎包入住
4功能齐全会议室和洽谈室随时使用
5热情的行政服务区欢迎您和您的访客
6通讯基础设施完备,24小时商用网络
7复印、打印、传真和扫描设备齐全
824小时安保保证您的财产和知识产权安全
9篮球场、网球场以及运动设施齐全
独栋公寓楼
精装修办公室和舒适办公用具,拎包入住
功能齐全会议室和洽谈室随时使用
装修标准:精装修
上坊西站,万安北路公交站
地铁一号线:天印大道站 河定桥站
国道104 省道87
南京南站10公里距离
区政府关于印发《江宁区开发园区鼓励重点项目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
[江宁政规发〔2009〕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江宁区开发园区鼓励重点项目投资优惠政策》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江宁区开发园区鼓励重点项目投资优惠政策
为鼓励和吸引国内外重大投资项目落户江宁开发园区,提高开发园区发展水平,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重点项目投资优惠政策
重点项目是指投资者在开发园区新办、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内、外资项目(房地产企业除外)。其中,外资项目是指注册资本中外方出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的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及世 界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内资项目是指注册资本在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或年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内、外资投资项目。符合上述条件的重点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凡在开发园区内投资新办的重点项目,从经营之日起两年内按企业所得税区级财政留成部分全额给予补助,第三到第五年给予50%补助。
(二)重点项目被有权机关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凡在开发园区投资新办的重点项目,自经营之日起五年内按增值税区级财政留成部分不超过50%给予补助。
(四)凡在开发园区投资新办的区域性总部基地、研发中心、软件和服务外包项目、动漫产业,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新兴产业项目,自企业经营之日起三年内按营业税区级财政留成的40%给予补助。
(五)凡在开发园区购买土地的重点项目,土地交易契税区级财政留成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1、外资项目注册资本中外方出资额在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以上、内资项目注册资本在4000万元(含4000万元)或年纳税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给予土地交易契税区级财政留成部分的30%补助;
2、外资项目注册资本中外方出资额在2000万美元(含2000万美元)或年纳税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内资项目注册资本在6000万元(含6000万元)或年纳税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补助40%;
3、外资项目注册资本中外方出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或年纳税在800万元以上、内资项目注册资本在8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在800万元以上的的补助50%。
以上优惠政策按照项目实际投资到位后一次性兑现。
二、对一些涉及全区整体利益和发展的重大、特殊项目,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制定单项的优惠政策。
三、上述优惠政策属于国家规定的,由税务部门及时减免到位,其他优惠政策部分根据区政府制定的区与开发园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开发园区负责兑现到位。今后如遇新的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新政策执行。
四、本政策执行范围为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
五、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执行,在该文件正式执行前的优惠政策按原文件执行,开发园区已按原规定书面承诺给予项目相关优惠政策并且尚未到期的,按原办法执行。
六、街道重大投资项目可以比照本优惠政策执行。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010-8461 1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