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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
江苏苏浙皖园区
编号:IDD-2199
  • 1500000㎡
    建筑面积
  • 物业类型
    标准化厂房 仓库物流
  • 主导产业
    仓储物流,轻工业
  • 项目地址 江苏-常州市-平陵东路388号
招商热线
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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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园区信息,您可致电或在线咨询
  • 占地面积
    3000000㎡
  • 建筑面积
    1500000㎡
成本价格
配套设施

供水

供电

天然气

供暖

网络

装修

消防

电梯

空调

宿舍

食堂

车位

项目详情

江苏苏浙皖园区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县级市),拥有三省交界的区位优势,四通八达的水陆交通,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欣欣向荣的产业基础,周到优越的服务环境,是长江三角洲地区投资创业,安居生活的一方乐土。

近年来,溧阳的工业经济和其他社会事业一样,得到了跨跃式的突飞猛进。工业经济的规模、产品纳税销售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技改投入等主要指标每年都以30%以上的速度递增。各镇区工业集中区的建设日新月异,为招商引资、筑巢引凤和全市工业的新一轮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项目由九大中心二区组成,分别是区域配送中心、商品存储中心、大型区域运输集散中心、零担配载和快件中心、冷链物流中心、保税及出口监管仓储中心、综合配套及行政中心、物流运营及信息中心、内河集装箱及散杂货联运中心和外资外贸加工区、生活生产资料集聚区。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形成交易额将达600-700亿元的综合型物流基地,届时,它将极大地促进地方区域性经济的发展和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

网络接口:预留

供水:市政供水

电话接口:预留

供电:市政供电

可否分割:否

装修标准:毛胚

位于江苏省溧阳市,地处长江三角洲腹地,是苏、浙、皖三省六(县)市的重要物流节点,距上海、杭州均为200公里左右,距南京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百余公里,距宁杭高速、扬溧高速道口五分钟车程, 104国道和芜申运河从物流中心贯穿而过,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便捷的水、陆交通条件。

城镇招商优惠政策

一、 设立企业服务中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设立溧城镇企业服务中心。凡来溧城镇投资兴办"三资"、"内资"企业,只要投资者按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向溧城镇企业服务中心提供有关申办企业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手续后,镇企业服务中心将实行一条龙服务,协助投资方办理土地征用或房屋租赁、项目报批、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事宜,并限期在一个月内全部完成,且镇属收费全部减免。凡企业技改投入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镇企业服务中心将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处理有关事宜,直至项目竣工投产,实行全方位跟踪服务。

二、 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兴办实业

为了鼓励兴办实业,增加全镇经济总量,扩大企业规模,镇政府对以下行业、企业在征收综合规费上给予优惠。

(一)行业优惠:

鉴于轧钢、服装和大宗物资批发行业或属来料加工、或属高进高出,附加值较低,其综合规费征收可在原定标准上适当下浮,具体比例由镇政府商地税部门确定。

(二)企业优惠:

1、规模企业:指上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企业。以上年销售额为基数,按新增额大小计算综合规费优惠奖励。

上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的企业,新增长部分按应收额的20%征收规费。

上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内的企业,新增长部分按应收额的10%征收规费。

上年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行一厂一议定额征收。

2、新办企业:指二OO二年一月一日起新办的工业企业,不包括更名、移址、租赁、承包、分立、分 设等改制企业,盘活闲置资产存量可视同新办企业。新办企业的综合规费享受"一免两减半"的优惠,即第 一年全免,第二、三年按应收额的50%征收。

3、三外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免征综合规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按中方股份比例折算销售收入,综合规费在上述"规模企业"的基础上再下浮10%。

4、虚拟企业:指实体不在我镇区域内,但工商、税务注册在我镇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综合规费实行"一免五减半",即第 一年全免,后五年减半征收。并可视纳税数额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

5、凡当年技改、扩能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需经申报和通过经贸财政办公室认定),当年度可按投入额1:1.5的比例折减销售收入计算综合规费。

其他行业、企业的综合规费收缴严格按市政府溧政发[2001]18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 动员全民招商,营造发展氛围

凡来我镇投资新办各类企业,对引进资金和项目有功人员,在资金经验资到帐后,镇政府按下列标准折合人民币给予奖励。

1、外资项目:指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投资者来我镇投资兴办工业、农业、商业等外商投资项目,以及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各种外国专业银行贷款项目。奖励标准:(不含市政府奖励)

引资100万美元以下,按到位额1.5‰予以奖励;

引资100-300万美元,按到位额2‰予以奖励;

引资301-500万美元,按到位额2.5‰予以奖励;

引资500万美元以上,按到位额3‰予以奖励。

引荐外商独资的奖金兑现,由镇政府支付;引荐合资合作项目的奖金兑现,镇政府支付30%,合资、合作单位支付70%。

2、引进大额内资工业项目(500万元以上),经验资和镇政府审定,可按实际投入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项目引荐人奖励,奖励标准一般不高于同类外资项目的50% 。

3、各村引进资金和项目兴办的企业,按照"谁引资,认得益"的原则,在综合规费方面,由镇政府将留存部分的70%返回给各村。对新办工业企业,各村要积极配合做好土地征用等工作。土地所在村若能按镇政府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征地手续,镇政府按每亩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补贴。

4、对镇外单位和个人来我镇投资发展企业实行"镇民待遇",企业业主和主要经营者的子女就学参军,一律与本镇居民同等待遇。

本规定自二OO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我镇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均以本规定为准。如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有关政策意见和办法,则按国家、省、市的政策意见和办法贯彻执行。

项目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

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

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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