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切换
新闻
南京市出台“国五条”细则包括8项调控措施
2013
04/20
11:01

19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个南京版的“国五条”细则共包括8项调控措施,但未提及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通知》明确,南京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有效供给,保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确保2013年度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将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发挥税收调节作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增加有效供给是其中的重要措施之一。《通知》提出,将加大中低价位住房供应力度,除了在四大保障房片区中推出5000套保障性限价住房外,还将继续保持适度的保障性限价住房建设规模,逐步扩大保障覆盖面。在保障房建设方面,今年将新开工300万平方米,竣工500万平方米,同时完成190万平方米的城中村和65万平方米危旧房片区的拆迁任务。《通知》还提出,将加强中低价位商品住房建设,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同时,还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

限购政策出台后,不乏一些中介机构和购房人利用各种办法进行规避,对此,《通知》明确,对涉嫌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规避限购措施,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暂停网上销售、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经纪执业证书。涉嫌犯罪的,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物价、住建部门指导,或没有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

网尚研究机构总经理、江苏省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李智认为,南京这一细则短期内对市场的影响还看不出来,楼市会相对平稳地度过4月。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主任、天诚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认为,这一细则表明了政府的调控态度,“尽管未提及20%的个税,但《通知》中提到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这意味着一旦国家和省出台20%个人所得税征收细则,南京会严格执行。”

免责声明:本文为工业园网用户自行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用户观点,我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不良信息举报:service@cnrepar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