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不少当地百姓通过自主创业富了起来。图为江苏省启东市蒿枝港渔港,捕捞海蜇归来的渔船陆续靠岸,海蜇一筐一筐搬运到岸边车里,再运到加工厂,经过加工腌制的海蜇销往全国各地。视觉中国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王克
江苏报道(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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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省人均GDP为95394元,紧随天津、北京、上海名列全国第四;同一年该省人均可支配收入32070元,名列全国第五。从这两项指标看,江苏成绩非常好看,但是这两个指标的比值,即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DP之比仅为33.62%,明显低于浙江(45.9%)、广东(41.3%)等同类区域。
从这个平均比值看,江苏似有“老百姓(603883,股吧)勤而不富”之嫌,学界称此现象为“GDP含金量不足”,江苏省该如何改变这一状态?为改变这一状态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效果如何?
政策导向直指创业富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绝对值全国领先,这份亮眼的“成绩单”却屡屡被拿出来“检讨”;国家将贫困线标定在人均年纯收入3000元左右时,江苏脱贫的“地方标准”是6000元……《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当地调研发现,江苏省的“自我加压”已经常态化、制度化。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丁宏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因同属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对标浙江”是江苏政学两界的习惯性思维。
据丁宏介绍,江苏居民收入增幅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够相称,尤其是经营性与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总收入中占比不足30%,从苏、浙对比的视角似乎可以将这种现象归因于两地“打工经济”与“老板经济”的差异。“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意味着‘十三五’期间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速不能低于7.9%;江苏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是主体和基础,转移性收入也相对处于高位,而这两者难以持续高速增长,政府财政和企业利润也存在较大的压力。如果不改变现有的收入结构,实现‘翻番’目标并非易事。”丁宏认为。
“让更多居民拥有经营性、财产性收入”由此成为当地的发展取向、工作导向、奋斗方向;“底线民生、基层民生、质量民生”概念的提出更反映出该省将要引领居民生活需求从低层次向高层次升级。江苏省党代会提出发展富民产业、推动自主创业等六大举措,省委、省政府联合出台的《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则以33条具体政策力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注意到,在江苏,依靠创业提高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被看作最现实的富民路径,改革发展成果的分配方式也有了全新“排序”——居民收入,企业利润,财政收入。为了实现既定目标,江苏省提出了独具特色的“加减乘除工作法”——增加收入、增加福祉;减轻负担、减少烦忧;以有力措施引发富民政策的乘数效应;破除影响富民的体制机制束缚。
对于富民的关键举措,江苏省委书记李强曾在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做出原则性阐释——富民产业向中高端升级、向特色挖潜、向新模式新业态拓展;更深一步研究谁来创业、创什么业、在哪儿创业、怎样激发创业热情;以标准化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普惠化,增加城乡居民的“隐性财富”……与之相应的“富民33条”在操作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