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30日消息(记者景明 江苏台记者丁凤云)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江苏省开发区条例》将从今年5月1号起施行,这也是全国第一个统筹各类开发区的地方法规。2018-4-30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江苏省是全国兴办开发区时间最早、数量最多、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省份之一,也是开发区制定地方立法最早的省份,1986年就有了《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后经过了3次修改。此次修改理顺了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职责,对开发区充分授权,将经济管理、投资服务等权限下放。
江苏省商务厅副厅长朱益民:比如说开发区管委会的职权规定,原来是开发区是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这次明确是派出机关,包括对他的一些相应的经济审批权限都作了全面的规定。
江苏现有各级各类开发区131家,类型齐备、功能完整、布局均衡是江苏开发区的一大亮点。但也容易产生产业结构雷同和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等问题,条例对开发区的整合优化、转型升级提出了要求。
江苏省商务厅开发区处处长崔健:开发区的报批、设立、升级、更名、调区这些重大事项牵头部门、法定程序都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而且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开发区的统一协调机制,细化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对开发区实行优胜劣汰。
《条例》强调开发区建设的目标是向现代产业园区转型,鼓励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高、质量效益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进入开发区。同时,也将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所涉及的有关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规范,为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编辑: 范斯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