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通过3年左右努力,把江苏建设成为平安中国示范区。”记者从昨天举行的省委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03年8月起,经过10年3轮平安创建,我省走出了一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既富又安”之路。
目前,我省100%的省辖市,98%以上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94%以上的小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达到了平安建设标准,八类主要刑事案件连续10年下降,全省公众安全感连续10年位居全国前列,综治工作绩效连续8年位居全国前三位。
我省把源头治理放在平安建设的首要位置,最大限度地使社会矛盾不产生、不积累、不激化。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张新民介绍,近年来,我省不断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向民生倾斜,全省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达到74.4%。我省在全国较早推行重大政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已在所有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征地拆迁等11个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全面实施。近3年来,全省共实施稳评项目14618件,其中有249件暂缓实施、72件不予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一大批矛盾和问题。全省100个县(市、区)已有52个建立了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率达98.9%,21568个社区(村)全部建立实战型规范化的综治办。
在平安建设中,我省将传统手段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陈逸中介绍,目前全省平均每天投入巡防警力2.1万人、辅警4.8万人,建成社会面监控探头113万余只、道路高清智能抓拍点6900余处,运用信息化手段破案占比超过80%,命案破案率达98.53%,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一。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透露,目前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配备率达到97.6%,技防设备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校园达到83.9%。
“大调解机制”是我省首创,为平安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介绍,目前全省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3233个,人民调解工作室2509个,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已达98%以上,95%以上的矛盾纠纷在乡镇以下得到化解。我省建立健全了与科学发展观相符合的平安江苏建设考评激励机制,把领导干部抓平安建设工作情况纳入政绩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落实责任查究制,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施综治一票否决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落后的地方实施警示。平安建设以来,先后对工作滑坡的13个县(市、区)、107个乡镇(街道)、400多个村(社区)进行摘牌。
平安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张新民表示,我省将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力争通过3年左右努力,实现以下具体目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趋于完善,政策决策类矛盾明显减少,社会矛盾总量平稳可控,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现代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健全严密,各类犯罪案件数量逐步下降,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公共安全监管规范高效,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社会管理绩效显著提升,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两新组织、信息网络服务管理体系更为完善,并着手建立省一级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全省范围内的信息互联互通;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管理服务平台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信息化、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