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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支持扬州开展跨江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
2013
06/29
15:33

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苏中融合发展特色发展提高整体发展水平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扬州开展跨江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宁镇扬同城化发展,探索规划、产业、基础设施等与苏南全面对接、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进一步做强做优做美中心城市,彰显人文生态精致宜居特色,打造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名城。

《意见》提出发展目标。到2015年,苏中地区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民生幸福工程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主要经济指标增幅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战略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2.5%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年均实际增长10%以上。到2017年,整体上达到省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新要求,人均GDP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苏中沿江岸线加快建设四通八达的黄金水道、产业升级的创新地带和生态文明的绿色走廊。南通努力在陆海统筹发展上取得重要突破,加快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扬州努力在跨江融合发展上取得重要突破,加快建设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名城;泰州努力在产业转型升级带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上取得重要突破,加快建设现代特色产业名城。在此基础上再经过5到10年的努力,使苏中全面融入苏南、总体上达到长三角核心区发展水平。

《意见》提出六大任务:加快产业升级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升民生幸福水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意见》在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方面,要求根据苏中三市各自特点,开展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试验,积极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新。《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扬州开展跨江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宁镇扬同城化发展,探索规划、产业、基础设施等与苏南全面对接、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进一步做强做优做美中心城市,彰显人文生态精致宜居特色,打造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名城。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意见》要求,探索建立南水北调水源地和里下河地区生态补偿机制。支持扬州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

《意见》表示,2013—2015年,在八个方面加大对苏中发展的政策支持: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扶持力度;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利用土地资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提升金融支撑水平;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在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意见》表示,支持苏中发展特色产业,加强产业集聚和承接产业转移载体建设。加大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对先进产业发展支持力度,鼓励重大产业项目落户苏中。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重点支持扬州汽车产业、泰州医药产业发展和南通沿海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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