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全市上下铆足劲“大兴实干之风”的岁末,作为项目建设主阵地,泰州市开发园区迎来重磅“新政”——《泰州市重点开发园区高质量项目建设“三比一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19日召开的全市项目建设述职点评会上印发。这是泰州市针对园区重大项目建设出台的最严、最实、标准最高的文件,旨在以过程之“实”促结果之“实”。
在此之前,一个高规格工作领导小组——全市重点开发园区高质量项目建设“三比一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已经组建,市委书记史立军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朱立凡任组长。
“抓发展必须抓项目,要以高质量项目推动高质量发展。”史立军强调,“此次开展开发园区‘三比一提升’行动,主要目的是要让园区由粗放发展转到科学发展上来,要把重点开发园区的转型升级、开放创新作为做大经济总量、做强实体经济、做优项目载体的有效途径。”
内涵丰富,以高质量指标为核心
《泰州市重点开发园区高质量项目建设“三比一提升”行动方案》,光从这长长的文件名,便可感知其内涵丰富。
首先,“三比一提升”,是指泰州市重点开发园区要比质量规模、比推进效率、比产出效益、提升核心竞争力。
详细来看,比质量规模,主要比新开工5亿元和3000万美元以上产业项目数量、投资规模和实际利用外资;比推进效率,主要比产业项目工程报建面积、购进设备抵扣税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和新增规上企业;比产出效益,主要比新增和现有企业净增1000万元以上(A档园区)、500万元以上(B档园区)入库税收企业数、园区工业入库税收;提升核心竞争力,是指着力提高重点开发园区产业集聚水平、产业链发展水平、特色产业占比和创成国家级、省部级相关品牌和基地。
其次,“高质量项目”定义更加明晰。
“市委市政府明确,园区项目建设要从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三个维度来考量。”市发改委主任祝光解释,“含金量高,是块头体量大、带动能力强、税收贡献大、亩产效益高;含新量高,是发展前景好、产业形态新、技术含量高;含绿量高,则是资源消耗少、单位能耗低、生态效益好。”
“重点开发园区”是指哪些园区?
是以市领导挂钩的27个园区为基础,综合考虑产业基础、发展水平和发展空间,最终筛选确定了19个独立运作的园区,分为A、B两档,A档园区为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本部和国家级高新区中的重点园区,B档为市级重点园区。
极富深意,“不发展不得过生”
12月10日至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明年经济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
具体到泰州,怎么做到“稳”?又如何实现“进”?
答案是两个字:项目。史立军指出,“项目是今天的基础、明天的后劲。我们‘稳’的根基在项目建设上,‘进’的动力也在项目建设上,没有项目的‘稳’和‘进’,就没有经济发展的‘稳’和‘进’。"
另一方面,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周边兄弟城市都在狠抓项目。如果项目建设慢拍,泰州与先进城市的差距势必越拉越大。这逼着泰州市必须分秒必争上项目、谋发展,用泰州话说,“不发展不得过生”。
然而,作为项目推进主战场,泰州市开发园区的作用却不够明显,对全市经济的支撑作用也不够给力,不少园区还存在抓项目劲头不足、氛围不浓、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情况。
对此,市委市政府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突出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推动各园区大兴实干之风,以更多大项目、好项目支撑高质量发展。“此次对重点开发园区重大项目建设实行‘提级管理、专项考核’,就是要‘接长’园区‘短板’,重点是推动重点开发园区转变发展理念、发展模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项目招引建设实效,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高水平开发园区,打造市域经济主要增长极。”祝光说。
导向鲜明,专项考核强化结果应用
《方案》更加聚焦重大项目、关键指标、过程管理,突出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鲜明导向,突出以贡献论英雄的鲜明导向,突出以过程促结果的鲜明导向,释放出强烈信号。
《方案》共设置12个考核指标。其中,5亿元以上内资项目、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实际利用外资、新增规上企业、新增和净增入库税收上台阶企业、园区工业入库税收6个指标,按2016年至2018年的基数测算、综合考虑全市和市(区)总量,将年度目标分解到各个园区。
为取得实效,泰州市将建立健全“月度快报、双月过堂、季度报告点评、半年现场督查、年度观摩述职”的工作推进机制。
同时,“刚化考核评价”。建立年度专项考核制度,对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专项考核”,对重点开发园区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提级管理、专项考核”。
另外,《方案》还要求“强化结果应用”。“三比一提升”考核结果将作为支持扶持重点开发园区发展和对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单独进行褒奖激励。
根据规定,年度考核等次靠前的重点开发园区,在土地、人才、金融、班子配备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连续2年考核获得第一等次的重点开发园区,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班子成员在符合相关干部任用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年度考核排在本档最后2位的重点开发园区,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连续2年考核排在本档最后2位的重点开发园区,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班子成员进行约谈,视情进行相应的组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