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0条项目掷地有声! 江苏发布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线路图”
中国江苏网4月1日讯 (记者 罗鹏)到2025年,区域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创新、生态环保、市场开放、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到2035年,区域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成为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对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江苏实施方案,推出“江苏行动”!
今天,《<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正式发布,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详细解读。记者在会上获悉,该方案明确了我省需要落地落实的重点任务、重点事项、重点政策共60条,是我省贯彻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任务书”和“线路图”。
明确了贯彻实施国家战略的分阶段目标
到2025年,区域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创新、生态环保、市场开放、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跨界区域、城市乡村等区域板块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新征程中走在前列。
到2035年,区域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成为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城乡区域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服务水平优质化并趋于均衡,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全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走在全国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前列。同时,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研发投入强度、5G网络覆盖率、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单位GDP 能耗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具体指标进行了量化。
明确了贯彻实施国家战略的具体路径
在聚焦“一体化”合力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方面,提出主动服务、积极支持上海发挥龙头作用,充分集成江苏优势,加强与浙皖战略协同,深化“1+3”重点功能区建设,在长三角一体化框架下加速全省域一体化发展,并从强化区域联动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跨界区域共建共享3个方面,明确了9条重点任务。
在聚力“高质量”协同打造强劲活跃增长极方面,围绕建设协同创新产业体系、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全面扩大对外开放合作、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和合力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7个方面,明确了51条重点任务事项。
下一步,江苏这么干!
坚持目标导向,狠抓任务落实
围绕《江苏实施方案》明确的60条重点任务和《江苏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重大平台项目和重要改革举措清单》确定的80项重点事项,突出最近三年,突出重点领域,突出主要方向,制定具体细化方案,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严格过程控制和绩效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对列入国家《推动长三角一体化近期重点工作、重点事项和重点项目清单》的重点事项和重大项目,协调牵头部门在研究部署、协调推进上下硬功夫,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对需要国家层面研究推动并给予政策支持的重点事项,设立工作专班,加强整体谋划设计,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动尽快落地见效。
聚焦重点突破,全力组织攻坚
全面推进“六个一体化”:在推进产业创新一体化方面,重点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和产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与上海科创中心、金融中心紧密对接、互相支撑、共同发展。在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方面,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互联互通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好适应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需要。在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方面,着眼打破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壁垒,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建设统一的区域市场体系。在推进绿色发展一体化方面,以长江、太湖、淮河等流域为重点,协同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在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方面,聚焦标准化、便利化,积极推动社保、就医、养老、教育、文旅等领域共建共享。
在推进省内全域一体化方面,坚持苏南热点、跨江重点、苏北难点“三点”并进、区域联动,以苏锡常、宁镇扬及锡常泰、苏通跨江融合等局部一体化先行,助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制约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在规则统一制度体系、统一开放人力资源市场、各类资本市场分工协作、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跨区域产权交易市场、重点领域合作机制、各类市场主体协同联动机制、区域间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实践,加强战略协作,推动率先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