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宿迁市召开中小企业产业集聚区建设提档升级现场推进会,提出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中小企业产业集聚区营业收入年均增长超过20%,经济总量突破1000亿元,累计新建标准厂房1500万平方米,新增入驻企业总数3000家以上,新增省市产业集聚示范区18个。
记者从会上下发的《推进中小企业产业集聚区建设提档升级的工作意见》中了解到,宿迁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将重点从实施科学规划引领、加快发展载体建设、提升产业集聚水平、打造产业发展特色、强化园区管理服务等方面入手。
据了解,宿迁市将按照“谁投资、谁拥有、可出租、可出售”的原则,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标准厂房,推动建设四层及以上高标准厂房,确保其建筑面积占比达到40%以上,形成多元化投入、滚动式发展机制。同时加强园区投资项目管理,使80%的园区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建筑容积率达到1.0,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鼓励各地依托产业集聚区建立“全民创业园”或“特色园中园”,提升项目承载能力,吸引老百姓就近就地创业就业。按照“企业集中、产业集聚、发展集约”的要求,今后乡镇新上项目原则上都要落户中小企业产业集聚区。我市将制定标准厂房项目入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将项目入驻情况列为县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全力提升新建标准厂房项目入驻率。其中,对2010年至2012年建成的标准厂房,要求到2013年底入驻项目占总面积的65%以上,以后每年项目入驻率再增长总面积的15%。2013年至2015年当年新建标准厂房,入驻项目应在标准厂房建成一年内达到总面积的40%以上,建成两年内达到70%,建成三年内达到100%。
宿迁市还将以乡镇或片区为单位,结合现有工业基础,科学定位中小企业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力争到“十二五”末各县区80%产业集聚区的主导产业集聚度达50%以上。围绕林木加工、纺织服装、酿酒食品、机械电子等支柱产业及节能灯具、金属加工、新型建材、机械零部件等特色产业,推进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和产品品牌,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