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如湖北省建设厅规定,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的开发建设项目建筑面积限定在25万平方米以下,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并限定在本市(州)行政区域内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四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不得承担八层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并限定在本市(州)行政区域内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