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近日印发《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江苏省加快船舶产业转型升级与海洋工程装备发展三年(2013-2015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两份文件,以推进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转型升级。11月28日上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并解读了文件内容和相关产业政策。
江苏是节能环保产业大省,省内环保产业起步早、基础好、发展快。同时,江苏还是地处东部沿海及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工业大省,产业基础雄厚,科教资源丰富,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优势突出。因而节能环保和海洋装备产业是江苏省政府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方向。据统计,近三年来江苏省节能环保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29.2%,201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90.5亿元,规模居全国首位,同比增长31.7%。全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量约占全国1/3、世界的1/10。
据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介绍,省内节能环保产业将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创新为引领、工程为依托,强化政府引导,完善政策机制,培育规范市场,创新产业经营模式,大力推进产品由低端为主向更加注重高端发展转变、企业由以产品经营为主向总承包一体化经营转变、园区由企业集中向创新集群转变、产业由以传统制造业为主向先进制造业与节能和环保服务业互动并进转变,以保持在全国占领先优势产业规模。预期到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打到8500亿元。
为此,江苏省出台《意见》健全法规标准,并加大财政投入并给予节能环保产业相应的政策支持。将推动重点领域节能环保装备产品升级换代,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更大力度实施节能环保工程,同时扩大节能环保和再生产品的市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