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切换
新闻
江苏省发布2013年“三农”工作总体要求 江苏三农
2013
02/25
14:30

党的十八大对解决新形势下的“三农”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明确了“三农”工作的重要地位、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时俱进丰富“两个率先”目标内涵,对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在新的起点上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全省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农民增收实现“九连快”,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创造了“三农”发展又一个黄金期,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了重要支撑。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对“三农”发展的影响日益加深,农业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明显加剧,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面临诸多困难,缩小城乡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任务繁重艰巨。全省上下要倍加珍惜取得的成绩,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挑战,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做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

2013年全省“三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抓生产保供给、抓增收惠民生、抓统筹促协调、抓改革增活力”的工作目标,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总要求,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为总抓手,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任务,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加大农村改革创新力度,加大农村实事兴办力度,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全力巩固发展“三农”工作好形势。全年粮食产量670亿斤以上,农业增加值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0%左右。

一、完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组织实施十项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全面落实“米袋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000万亩,其中水稻种植面积3300万亩以上。加强优质稻米、专用小麦等优势产区建设,重点扶持粮食大县产能建设,稳步推进亩产吨粮县创建,着力建设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的粮食产业基地。集成推广高产种植技术与模式,扩大优质高产品种覆盖,着力提升粮食单产。深入开展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创建万亩示范片1000个以上,促进更大面积平衡增产。加强种质资源保护,扶持高产优质稻麦品种繁育。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和其他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加快数字粮库建设,改善仓储设施条件,扩大粮食储备规模。

(二)抓好“菜篮子”建设。启动“菜篮子”工程永久性蔬菜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遮阳网、防虫网和喷滴灌生态栽培。推进蔬菜生产全程标准化,新建100个园艺作物标准园。大力发展畜牧业规模养殖,大中型生猪规模养殖比重提高到50%,支持生猪重点县加强生产能力建设,确保肉、蛋、奶产量稳定增长。加快现代渔业建设步伐,推进规模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渔港建设,建设50个以上渔业“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推进畜牧水产业健康养殖,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产品检疫检测,完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积极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大力发展种源农业、生物农业等新兴产业,提升农业产业层次。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全年新增设施农业面积80万亩、设施渔业30万亩,鼓励设施农业向优势产区布局。积极发展工厂化育苗,加快传感、通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促进农业生产高效、安全、智能、可控。推广林下复合经营,提高林地利用率。加快发展农家乐等休闲观光农业,拓展农业发展空间。

(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深入实施农业“三新”工程,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和农业新兴产业示范基地。突出种子种苗、高效种养、生态安全、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形成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围绕产业共性和关键核心技术应用,加强配套技术研发,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应用,重点推广50项农业重大技术。继续实施“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和农业(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快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村农技服务站和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培训基层骨干农技人员和职业农民技术骨干。大力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引导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提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水平。

(五)强化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全面实施水利现代化规划,加快推进新一轮治淮治太、长江治理等骨干防洪工程建设。

全面建成境内南水北调一期工程,加快实施泰州引江河二期、通榆河南延等水源工程建设。组织实施第二批中小河流治理和大中型病险泵站、水闸更新改造,加强农村圩区建设和管理。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加快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淮北地区“旱改水”工程。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快沿海滩涂、丘陵山区、黄河故道、高沙土和采煤塌陷地等后备农业资源综合开发,集中连片开展土地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100万亩。大力推进以水稻为重点的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研发应用高效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新机具,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78%。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中心、气象为农服务体系等重点工程建设,提高气象现代化水平和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六)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一县一业,加快培育一批现代农业示范村、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扶持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农业龙头企业集聚发展。全面落实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开展示范创建行动,重点培育一批在全国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企业,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销售额、带动农户数增长10%。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参与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大力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政策。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必须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承包土地向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流转。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承包档案管理,妥善处理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和流转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加大农村土地规模流转补贴力度,引导农村土地向规模经营主体流转。建立健全水域滩涂经营权流转机制。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强化县级仲裁庭条件建设、仲裁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落实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深入推进“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把建立政府优先扶持的合作社名录与指导规范发展相结合,与合作社承担财政扶持项目相结合,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培育省级“五好”合作社示范社500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实体化经营,自办或联办农产品加工流通。积极探索通过风险分担、费率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切实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问题。加快推进农机、植保等服务型合作社建设,支持种养大户开展联合与合作。鼓励合作社联合社加快发展。推进“苏合”农产品销售合作联社建设,发展农产品销售实体店和网络店,实现直供直销。推动有条件村组实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支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加快发展。鼓励农地股份合作社开展自主经营或参股经营,让农民分享农业规模经营效益。因地制宜发展富民合作、劳务合作和资金互助合作等各类农民合作组织。加强合作社人才队伍、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和带动农民能力。

(三)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补贴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加强信贷等方面的支持,提高种养规模。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大力培育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全年完成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00万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农业创业培训5万人。采取创业补助和贷款支持等办法,吸引有文化和农业技能的青壮年农民留在农村、发展农业。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高集约经营水平。

(四)发展农业规模经营。鼓励发展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租赁托管等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新增适度规模经营面积300万亩。综合考虑主导产业、耕作水平、机械化程度等因素,合理把握农业经营规模。粮棉油大宗农产品生产,主要通过发展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蔬菜、园艺等高效种植业,主要通过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土地租赁等形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畜牧、水产等特色养殖业,主要通过发展规模养殖与推进加工流通合作,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对规模经营的政策支持,财政支农项目对种养大户和专业合作予以倾斜。

(五)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强化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村经营管理等职能。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组织等,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大力发展农资连锁、农机作业、农产品营销、病虫害统防统治、商品化集中育供秧、农业保险等农业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性服务业免征营业税。加强现代农业信息服务,完善12316惠农短信、农家致富手机报、平安农机通等服务平台功能,农业信息化服务覆盖率提高到85%。实施为农服务社提升工程,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六)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加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健全覆盖农产品收集、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态销售率提高1个百分点。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培育壮大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力发展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和田头市场。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加快推进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产销衔接,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发展农产品网络销售,鼓励参加各类境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型商贸集团、邮政系统开展农产品流通。强化农产品市场调控,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落实粮食、食用油、猪肉等储备计划,提高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能力。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提升农资网络经营服务水平。

三、完善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加快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深入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持续兴办农村实事,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健全农民创业就业服务制度。加快城镇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向农村延伸覆盖,实施“百万农民创业工程”,新增农民自主创业3万人。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和农村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转移25万人。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实现同工同酬。完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推行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和培训机构动态管理,鼓励和引导农民按需培训、适岗提升。培育创业示范基地,开展创业辅导活动,促进小微企业成长壮大,更好地带动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集中力量建设县经济开发区、乡镇工业集中区,提高就业容量和创业承载能力。

(二)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增加学前教育优质资源,提高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面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除学费政策。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加强农村校车配备和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市、区)创建,优化乡村卫生机构布局,实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医疗水平。大力实施农村文化繁荣工程,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泛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明新风尚。继续开展“江苏最美乡村”推选活动。完善农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农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继续开展“新农村新家庭示范县”创建,提高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健全保障标准增长机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70元。加大农村医疗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力度,落实农村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县为单位人口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人均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350元,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280元,提高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积极实施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定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整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动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参加社会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按照先保后征、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确保生活水平有提升、长远生计有保障。加大“五方挂钩”帮扶力度,加快探索财政扶贫资金直接到户的帮扶方式,着力构建扶贫开发长效机制。继续实施低收入农户小额贷款政策,完善财政贴息、奖励和损失补偿政策,确保发放贷款规模高于上年。推进苏南、苏北百村结对帮扶工作。

(四)大力推进小城镇规划建设。充分利用国家重点推进城镇化的有利时机,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按照分类引导、差别发展、择优培育的要求,重点扶持中心镇、节点镇和特色镇,提升建设水平和综合实力,形成一批产业集聚、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一般小城镇重点强化生产生活服务功能。开展镇村布局规划优化试点,在此基础上启动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优化调整。在财税、用地、金融等方面加强对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扶持,提升规划编制、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吸纳就业和集聚人口的能力。

(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农村交通、水利、电力、环保、流通、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启动实施农村公路提档改善工程,加快发展镇村公交,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启动新一轮农村饮水健康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农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年内覆盖65%的行政村。加强农村商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乡镇商贸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商品配送和连锁经营水平。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机制,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政策。落实农村各类设施管护责任,解决管护费用,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六)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推进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疏浚整治,提高河网水系引排能力,加快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水环境。深入推进“绿色江苏”建设,新增造林60万亩、抚育森林150万亩。开展绿色村庄建设活动,提升树种多样性和整体绿量。持续加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力度,苏南地区全面完成、全省完成一半以上整治任务。实施太湖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力争建成全国农村环保示范区。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10个、示范基地200个。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模畜禽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超过83%,秸秆机械化还田率和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38%和85%。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湖泊水域管理、湿地保护与利用,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防治外来生物入侵。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扩大渔业增殖放流规模。

四、完善农业农村发展推进机制,加快构建支持保障体系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落实这一要求,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引导社会各方关心支持,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全面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加大财政对“三农”和经济薄弱地区的投入力度。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投向,更多地支持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民生等农民直接得益受惠的领域,支持农产品优势产区、生产大县。全面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农业补贴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制定实施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政策。以建立农村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为重点,完善财政支持农村金融政策,引导金融资源投入农业农村。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制度。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采取投资筹资、捐款捐助、人才和技术支持等方式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公益性捐赠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支出所得税前扣除政策。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投入机制,扩大财政资金引导效应。

(二)推进农村改革创新。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条件,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加快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适时修订《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制定《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条例》。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完善农村金融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三农”贷款优先安排,确保涉农贷款增幅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幅。发挥农村信用社金融为农服务主力军作用。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加快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扩大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乡镇覆盖面。支持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提高高效农业保险比重。继续推进金融生态县创建,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切实防范农村金融风险。修订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建立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推进农村产权市场化交易。支持农村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推进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力争取得明显进展。

(三)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深入开展学习华西经验活动,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深化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突出培育“双强”型村党组织带头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因地制宜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和发展路径,加大对经济薄弱村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推动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继续支持经济薄弱村公益性债务化解,严防产生新的不良债务。完善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功能,使之成为服务农民、联系群众、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阵地。继续做好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选派培养工作。创新农村党组织设置形式,加大农村合作组织党组织建设力度,扩大党在农村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认真做好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努力扩大一次性直选比例。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

(四)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建立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依法打击损害农民利益、危害农民生命财产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完善大调解体系。全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农村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留守妇女儿童服务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以“一委一居一站一办”为主要架构的社会服务管理组织体系,全面推行网格化、扁平化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农村和谐社区建设,提高基层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五)改进农村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真心实意下农村,真情为民办实事,真抓实干求实效。健全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农村工作联系点制度,推动“三解三促”常态化、长效化。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实干兴农、实干强农、实干富农,多做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以务实的作风和过硬的成果赢得农民的信任和拥护。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六)提高组织领导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三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三农”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在政策制定、工作安排、财力投放和干部配备等方面,真正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确保劲头不松懈、力度不减弱、力量有加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及时制定政策、部署工作、推动落实。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政策、创新实践,及时总结推广新鲜经验。引导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共同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做好2013年“三农”工作,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省上下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再接再厉、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扎实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奋力开创江苏“三农”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免责声明:本文为工业园网用户自行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用户观点,我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不良信息举报:service@cnrepar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