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江苏省体育局获悉,2013年度江苏省将投入8000万元用于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除前两年的资助体育产业方式外,今年增加“奖励”方式,过去三年间利用大型体育场馆闲置空间和其他可用于体育健身场所的闲置设施如闲置厂房、社区房产等,建成大众健身场所并投入运营的可申报引导资金。
2013年度江苏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2月26日正式启动,这是这一引导资金设立的第三年,总额也从前两年的6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引导资金将主要扶持发展前景好、市场空间大、带动能力强的项目,每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为30-300万元。
和前两年主要采用资助等方式发放引导资金不同,2013年度在此基础上增设奖励方式,过去三年间利用大型体育场馆闲置空间和其他可用于体育健身场所的闲置设施如闲置厂房、社区房产等,建成大众健身场所并投入运营的可申报引导资金。据悉,这一变化主要是希望能够支持和促进健身服务业与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期望通过发展体育产业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体育健身服务。
据了解,引导资金具体重点支持方向包括体育场馆服务与健身休闲类、体育赛事活动类、体育装备类、体育产业基地类和体育资源的集团化运作、企业包装上市等。申报单位须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体育产业活动。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引导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一致,引导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申报相关材料可在江苏体育产业网查询和下载,并在3月28日前报送至相应体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