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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排名:江苏、山东、广东居前三
2014
03/06
14:49

中国网3月6日讯 2014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十二五”中期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蓝皮书指出,在全国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排名中,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居前三位。

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评价结果是根据产业经济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11~2012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了统计整理和合成。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农业竞争力、工业竞争力、服务业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

2012年全国各省、市、区产业经济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排序为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浙江省、上海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处于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河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湖南省、福建省、四川省、湖北省、安徽省、河北省、吉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海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江西省、青海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西省、重庆市、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与2011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4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贵州省(5位),其他依次为北京市(3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位)、广西壮族自治区(2位)、天津市(1位)、辽宁省(1位)、上海市(1位)、安徽省(1位)、湖北省(1位)、海南省(1位)、四川省(1位)、陕西省(1位)、甘肃省(1位)、青海省(1位);7个省、市、区排位没有变化;其他10个省份排位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黑龙江省(4位),其他依次为河北省(3位)、山西省(3位)、江西省(3位)、内蒙古自治区(2位)、河南省(2位)、云南省(2位)、湖南省(1位)、重庆市(1位)、宁夏回族自治区(1位)。

从农业竞争力来看,2012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江苏省、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浙江省、吉林省、福建省、海南省。

从工业竞争力来看,2012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山东省、江苏省、广东省、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陕西省、浙江省、辽宁省、河北省。

从服务业竞争力来看,2012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广东省、江苏省、上海市、北京市、山东省、浙江省、天津市、四川省、辽宁省、湖南省。

从企业竞争力来看,2012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山东省、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湖南省、西藏自治区、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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