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国务院出台的多项房地产调控措施不仅在市民当中引发强烈反响,同样也引来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的关注。昨日刚刚抵京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江苏落实执行国五条的细则已经在研究制定中,最快下周一就有望公之于众。
扬子晚报特派记者:刘璞石小磊仇惠栋
我们在现场
两会热词控房价
昨天,全国政协委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表示,3月1日出台多项房地产调控措施确实出乎意料,不过在目前房价上涨较快的环境下,利用经济杠杆抑制房价是非常必要的。短期来看,利用房地产税、提高个人所得税率是可以起到抑制房价上涨的目的。“当前肯定是能抑制住房价,因为过去的政策侧重在行政限购上,但行政手段毕竟不能长久。现在采用经济手段、税收手段,应该是比较有效的经济杠杆之一。”
“大城市肯定是开征房产税的重点,应该提上日程来进行,热点的地方都有可能跟着出台。”梅兴保认为,当前房产税开征最重要的问题还是要解决信贷、银行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只有这个问题解决了,征收才能科学合理”。但他也表示,长远看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还在进行中,农民进城比例会越来越高,从长远看房地产市场肯定还是要发展的。
现房销售+房产税,才能给楼市真正降温
首次作为全国政协委员赴京的省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洪慧民非常认真。几天前他已经将自己提案的初稿打印了一份放在随身的公文包里。“我准备好的提案是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我认为国家真要降房价,只有两招,一是取消预售制,二是开征房产税。”
在就任省监察厅副厅长一职前,洪慧民曾是南京理工大学经管学院的教授,持续关注经济问题,这次提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建议,洪慧民经过了长期的调研与思考。要说到取消,首先要说明这一制度的诞生。洪慧民说,1994年,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初期,借鉴香港房地产开发经验引入商品房预售制度,初衷是为了扶持当时内地刚刚起步的房地产市场,一是没有多少经验,二是缺少有实力的企业,这一制度在当时的确推动了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
“然而,现在20年过去,预售制度带来的弊端也就日渐突显出来了。”洪慧民分析,至少有三大风险:一是购房人风险,由于买卖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一些不法开发商在预售过程中设置种种陷阱,导致2005年至今消协受理关于期房的投诉占商品房总投诉的9成多,其中虚假广告、一房多卖、重复预售、面积缩水、设计变更、质量缺陷、延期交房、不能过户等乱象丛生;二是银行风险,因为许多房地产企业投入资本与债务资本比例高达1:100,而房贷周期往往长达二三十年,一旦出现市场波动,银行将成为最大的风险承担者;三是市场风险,开发商钱拿到了手,房子却没盖完,一旦破产或卷款潜逃,将会波及整个房地产市场,而后果最终都要国家或是购房者来承担。
取消商品房预售可以遏制楼市“过热”
“过去很多房地产企业,手上不要多少钱,先圈一块地,抵押贷款去建,然后让工程队先去做,工程款往往也是先欠着,这时候他就开始卖房,很可能他自有资金很少,就能把这个楼建起来。这对购房者极不公平,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房地产市场过快发展。”洪慧民认为,只有现房销售,才是房地产市场走向成熟、规范的必然结果。“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优质房地产企业群体,具备了取消预售制度的条件,”因此洪慧民在提案中建议,由全国人大牵头将商品房销售制度改革列入立法程序,择机修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停止执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奠定法制基础。“真要降房价,一是取消预售制,二是开征房产税,比如第一套不征,二套就要征税。政府不能限制你买房,但买多了很可能你赚不到钱。”他认为,政府在调控房地产时应更多地采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另一方面现在商品房价格不断上涨,老百姓买不起已是事实,政府要做的主要是让中低收入家庭能住得上房,比如提供大量公租房给刚毕业的大学生,等赚足钱可以再去买房。
两会“微言”
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张小济:收入差距拉大因为楼市、股市没搞好
“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往回一看,主要是这两‘市’,楼市、股市没搞好。这两市搞好了,就不至于差距那么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张小济委员昨日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及眼下大家普遍关心的收入分配改革和楼市调控,他对3月1日出台的新政并不抱乐观态度。“现在这个政策,包括房产税,我觉得都没涉及到关键。核心还是地方和中央政府的利益关系问题,如果这个不理顺,地方脱离不了土地财政,所有的都是没用的。不能说中央请客地方买单,这是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