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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江苏执行细则尚在酝酿中 将会“尽快出台”
2013
03/04
15:15

3月1日,“国五条”细则落地,扔出了个税将按差额20%计征的重磅炸弹,而社会最关心的问题是各地的实施细则何时出台,怎么细化新政。

江苏执行细则会“尽快出台”

“江苏执行细则正在酝酿中,将由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下周一就出来?这是媒体的误读。还不会这么快。”

“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地方政府执行细则何时能跟进,备受市场关注。昨日,记者联系省住建厅房地产监管处负责人,他表示,“国五条”江苏细则正在制定中,而连线时,记者清晰地听到电话那头传来的会场讨论声。“是的,正在开会商量。”

针对有的媒体报道所称“江苏最快会在下周一出台细则”的消息,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是媒体的误读。“我只能说细则会尽快出台。”

抢过户,房产交易中心持续爆棚

南京市民陈先生2005年花62万元买了一套学区房,去年孩子上初中后,开始琢磨着把学区房卖掉,再买套大些的新房。

“没想到赶上了个税新政,很抓狂,要赶紧把手上的那套房子卖掉了,不然一旦开始征收20%的税,收益要大打折扣,全部转嫁给买家也不现实。”3月2日,他的房子网上一挂出来,一天就接了30几个电话,大多是中介的,也有个人的。“我发现买房的原来比卖房的还要着急,一天接待了10多批看房的。”

昨日下午,陈先生和看中房子的买家一起来到了南京市华侨路房产交易中心,发现交易大厅人满为患。下午1点50分,离交易中心上班还有10分钟的时间,门口已聚集起众多等待交易的人们,人流还向临近的街面蔓延。

江宁区住建委人士说,2日前来办理交易的市民太多,当天房产交易大厅办理到晚上8点半才结束,而房产部门工作人员下班时,地税部门的窗口前依然在排队。当夜,地税窗口一直加班到10点。

“电话打爆了!2号和3号两天,咨询量比2月底时上升了24%,二手房挂牌量上升了18%,成交量也上升了10%。”满堂红南京公司市场部主管李媛说,当前二手房市场已出现了抛售现象,同时买家也在增多。

“有的房主本来想二、三季度再出手的,现在把出手时间提前了。这两天新增的挂牌房源量还没统计,但可以肯定地说上升较为明显。议价还价的空间也大了。”南京链家地产市场分析尹筱沁表示。

这两天二手房市场上的买家和卖家都在“抢”,投资房集中的板块是房主在“抢抛”,而学区房板块等卖方市场的小区则是买房在“抢购”。华侨路上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此前挂牌290万元的房子,连夜急降了30万元。而龙江蓝天园一套69平方米的学区房报价每平方米3.2万元,被买家相中后房主惜售,买家立刻加价到3.3万元成交。

中介人士王祥表示,南京满五年唯一免征个税与转让差额较小的二手房,占整个二手房源的20%不到,80%都是转让差额较高的二手房。“细则真正执行后,高额的税收会让买卖双方僵持不下很难成交,即使房主让点价或承担部分税费,购房人的购房成本也很难低于本次调控前。”

担心、质疑,新政究竟会如何执行

二手房个税新政,这两天成为坊间热议。

有购房人质疑新政所称的“房屋原值”的概念,认为“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这样的表述并没有考虑到贷款成本以及装修成本。 “如果一套房本来50万,其中装修成本还有贷款成本相加同样有50万。这套房的原值究竟是50万还是100万?”

购房人认为,贷款利息、装修费用、维修费用等费用很难搞清楚。因为这些费用的原始发票、利息支出等凭据,能保存下来的可能不多。如此,可能导致房屋的所谓“原值”难有定论,在执行时遇困。

“房改房能查到原值吗?是否也会参照差额的20%执行?”采访中,还有一些购房人急切地希望知道“低进高出”的房改房个税将何去何从。

“我父母家的房改房有85个平方,97年从单位购买时因为父母工龄长,补贴也多,总价不到1万元,现在要卖的话,按市场价1个平方就可以卖1万多,就以100万和1万来算差额,个税就要交19.8万。”一位购房人担心自己家80年代的老房改房会面临重税。

南京市房管部门相关人士明确表示,数据库中已录入江南八区房改房的登记信息。但房改房的个税政策究竟如何执行,还有待地方细则进一步明确。

业内人士分析,对房改房可能会有三种处理方案:一是按交易总价的1%收取;二是同样按差额的20%收取;还有,房产局和税务局对房改房的原价进行评估,参考同时期同地段的商品房原价作为“原值”。

“2月25号晚上才交了3万块定金,想买套房改善居住。现在就担心政策很快落地后,卖方把20%税转嫁给我,那我就根本没办法买了。再说,房主原来还有贷款,赎楼还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现在过户也来不及了。”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像这位购房人一样已交定金正处于交易中的房主还不少,新政既出,进退两难。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按往常经验,一般会以送件时间为新旧政策的执行区分节点,而南京的具体细则有可能到3月底才出,所以最好抓紧先把件送进去。“实在来不及也没关系,这属于国家政策变动,是不可抗拒因素,不愿交易可以解除合同,为以防万一,眼下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增加条款进行相关约定。”

网友热议避税,“阴阳合同”有隐患

还有网友表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能核实房屋原值”的表述,明显带有“条件假设”的意思,所以,很可能会有“阴阳合同”出现,即在合同中故意报低价格,以规避过高的税费。

记者了解到,以南京市目前的平均水平来看,几乎每套二手房都需要上交10万到50万不等的“20%交易增值税”,所以,在网上,有关用“阴阳合同”来规避政策的议论不少,还有中介人士发帖支招,说只要报价能通过主管部门设定的最低过户单价门槛就行。

不过,也有中介人士冷静提醒,阴阳合同在首次交易过程中虽然能避税,但对购房人而言,却会埋下非常大的“隐性成本”!

“比如,B来买A的房子,A房子原价100万,现在售200万,双方不涉及到贷款的问题。本来应交20万的税,但两人协商以150万过户,则个税的税基少了50万,可以少交10万元的税。但是,假如B若干年以后又把房子卖给C呢?那时候认定的房价原值可就是150万而不是200万了,B那时也许就不太容易把房子脱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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