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基层干部反映,现在农民加快向城镇和社区集中,一些村庄消失,这对农村资源是一种很大的浪费。对此应如何看待?省委农工办有关专家做了解读。
城镇化不会自然带来农村新貌
推进城镇化与建设新农村,是现代化战略布局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可以为解决好“三农”问题创造有利条件,但并不会自然带来农村面貌的加快改变,甚至有可能让城乡差距继续扩大。目前,江苏有4900多万乡村人口,即便进入城市化率相对稳定阶段,达到发达国家一般70%左右水平,仍然有两三千万人生活在农村。如果这么大规模的人口过不上现代化的生活,就谈不上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
因此,在整个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农村的建设发展,持续兴办农村实事,努力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此,今年省委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坚持把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统筹推进农村交通、水利、电力、环保、流通、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村庄整治既要谋长远又要抓当前
我省农村的现状是村庄布局不合理,居民点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村庄形态不完整、不明显。而且随着农村劳动力外出转移就业,常住人口逐渐减少,不少村庄“人走房空”,宅基地废弃、空置、低效利用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地方通过拆并村庄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既改善了农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又有效利用了农村建设用地资源。但也应看到,村庄的拆并和一些村庄的消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全省有1.5万多个行政村,20多万个自然村,完成这样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循序渐进。
还要看到,一些地方特别是经济薄弱地区,农村的路、电、水、气、房等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仍然相当落后,亟需加以改善。全省镇村公交开通率仅为30%左右,农村居民出行仍不太便利。全省城乡统一供应安全饮用水的农户比重不足50%,还有1482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未达到国家标准。农村生态建设、垃圾收运体系尚不完善,工业点源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对农村环境影响日益严重,近70%的农村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处理。如果不及时改善村庄基础条件,那么,许多农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需求就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得不到有效满足,势必会影响他们对全面小康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规划先行,力避过程性浪费
省委、省政府反复强调,推进村庄建设和整治,必须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在完善村庄布局、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同时,又要避免盲目建设。基于这样的考虑,2005年以来,我省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全覆盖。以编制完成的规划为依据,2011年部署实施的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对规划布点村庄和非布点村庄提出不同的要求。规划布点村庄突出“六整治、六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殊化、村庄环境管理水平;非规划布点村庄突出“三整治、一保障”,突出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整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对于这项工作,今年省委1号文件提出,持续加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力度,苏南地区全面完成、全省完成一半以上整治任务。这样的政策安排,既统筹兼顾了规划布点村庄和非规划布点村庄环境整治,普遍改善了全省农村面貌,又避免因村庄自然消亡等带来的投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