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出口加工区于2002年6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位于国 家级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2.98平方公里,起步区为0.75平方公里。南通出口加工区实行境内关外管理模式,海关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24小时通关服务。
南通出口加工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起步区为0.75平方公里。东接204国道、沿江高速、宁启高速和盐通高速,与沪宁高速、京沪高速、沪嘉浏高速、苏嘉杭高速等贯通。至上海仅需1小时车程,至浦东国际机场1.5小时车程,处于中国沿海南北交通动脉和长江入海的枢纽位置。
南通出口加工区实行境内关外管理模式,海关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24小时通关服务。区内企业在确有需要时,可将有关模具、半成品等运行区外进行外发加工。区内企业可在出口加工区办理一切进出口手续。
南通出口加工区鼓励发展电子资讯、生物制药、精密机械、纺织服装等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为出口加工企业服务的仓储业、运输业,区内企业产品出口率≥70%。南通出口加工区充分依托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十分优越。
交通:宁启和盐通高速公路、宁启铁路均在开发区交汇、经过苏通长江大桥,开发区与苏南、上海高速公路网直接联通。开发区内建有10座千吨至2.5万吨级码头。
供电:开发区内建有5座11万伏和1座22万伏输变电站,对出口加工区实行双回路不间断供电。工业用电价格0.5元/度左右。
供水:由洪港水厂和狼山水厂向区内双水源供水。工业用水价格0.97元/吨。
供汽:开发区热电厂蒸汽管道接到出口加工区。价格为100元/吨以内(8-12公斤压力)。
通讯:开发区具有3万门程控电话交换能力,可提供国际国内直拨、数据通信、宽带上网、传真等服务。
排污:出口加工区内排污管道直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5.5万吨,污水处理费为0.7元/吨。
标准厂房:根据入区企业的要求,提供标准厂房,可买可租。